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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 2025年四川省内电力市场 年度交易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4-12-31 17:0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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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描述】

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交易司公告 2024- 105 号

 

关于开展 2025年四川省内电力市 年度交易的通知

 

各市场主体:

按照《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能源局  国家能 源局四川监管办公室关于印发〈 四川省 2025 年省内电力市场 交易总体方案〉  的通知》(川发改能源〔2024〕667 号 )、《关 于印发〈四川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2024 年修订版)〉的通 知》(川监能市场〔2024〕145 号 ) 等文件要求,  现组织开展 2025 年省内电力市场年度交易,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交易主体

满足《四川省2025 年省内电力市场交易总体方案》市场 成员基本条件的电力用户、发电企业、售电公司等。

、 交易类型

交易类型按《四川省 2025 年省内电力市场交易总体 案》执行。

、年度电能量交易

  (一)零售市场交易

1.交易时间安排


 

线操作及实人认证电子合同签订的时间为 1 月 9  日 9:00 至 1 月 19 日 17:00。

纸 质  售 合 同 提 交 时 间 为 1 月 13  日 至 1 月 19   日 9:00- 17:00。

2.交易方式及合同签订

用双边协商、挂牌交易、邀约交易方式。

  ( 1 )双边协商交

零售用户与售电公司协商达成一致后,  由零售用户在四 川 电 力 交 易 平 台  (以 下 简 称 交 易 平 台 ”,网 址:https://pmos.sc.sgcc.com.cn ) 或 e- 交易 (手机 App,站点选 择“四川”) 完成代理关系绑定,由售电公司在交易平台完 成《四川省售电公司与电力用户购售电合同》( 以下简称“零 售合同”) 信息录入。零售用户可选择通过交易平台或 e-交 易以实人认证方式确认合同交易信息并签订电子合同,也可选择使用数字证书登录交易平台确认交易信息 、从交易平台 导出打印并签订纸质合同。

通过实人认证确认并签订电子合同交易流程:零售用户 登录 e- 交易或使用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交易平台录入绑定关系→ 售电公司登录交易平台录入零售合同信息 → 售电公司在交易平台填报合同正文关键信息并生成合同 → 售电公司、零售用户在 e-交易或交易平台通过实人认证确认合同信息并完成电子签约→ 系统生成带电子签章的电子合同。

通过数字证书确认、签订纸质合同交易流程  零售用户


 

使用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交易平台录入绑定关系 → 售电公司登录交易平台录入零售合同信息→ 售电公司在 交易平台填报合同正文关键信息并生成合同→ 零售用户使 用数字证书登录交易平台确认交易信息→ 零售用户或售电 公司在交易平台导出零售合同、单面打印、双方签字盖章→ 售电公司将纸质零售合同提交至交易大厅。

  (2)挂牌交易、邀约交易

电公司可通过交易平台的零售模块挂牌套餐、应邀用 户的邀约,零售用户可通过交易平台 ( 需使用数字证书或电 子营业执照登录)或e-交易的零售模块下单售电公司挂牌的 套餐 、进行邀约申请。

牌交易的流程包括售电公司以实人认证方式签章后 挂出套餐、电力用户选择并下单套餐、电力用户以实人认证 方式签订电子合同等。

邀约交易的流程包括电力用户发起邀约、售电公司定制 套餐并应邀 、电力用户选择应邀套餐下单、双方以实人认证 方式签订电子合同等。

  (二)批发市场交易

1.年度发用两侧双边协商交易

  ( 1 )交易时间安

交易平台填报及确认时间为 1 月 9 日 9:00 至 1 月 19 日 17:00。

纸 质  发 合 同 提 交 时 间 为 1 月 20  日 至 1 月 26   日 9:00- 17:00。


 

  (2)交易方式

采用双边协商交易方式。发电企业登录交易平台,分月、 分时段填报交易电量、  电价 。售电公司、批发用户登录交易 平台对发电企业填报的交易类型 、各月各时段交易电量及电 价进行核对 、确认 。从平台导出《 四川省售电公司与发电企 业年度双边交易购售电合同》 (以下简称“售电公司批发合 同”)、《四川省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年度双边交易购售电合 同》(以下简称“用户批发合同”),  补充合同信息后打印并 签字盖章。

交易流程:  发电企业登录交易平台填报双边协商交易类型及交易电量 、电价→ 售电公司 、批发用户登录交易平台确 认交易类型及交易信息→ 售电公司 、批发用户或发电企业在 交易平台导出合同并补充合同信息→打印批发合同、双方签 字盖章→发电企业将纸质批发合同提交至交易大厅。

2.年度发用两侧集中交易

  ( 1 )交易时间安

月 9 日至 1 月 19 日 9:00- 17:00,  发电企业、售公 司、批发用户可登录交易平台申报。

  (2)交易方式

采用复式撮合方式( 固定发电侧为卖方、用电侧为买方 ) 月开展交易,按全天均分典型曲线组织。

3.年度电网代理购电市场化交易

月 9 日至 1 月 19 日 9:00- 17:00,   电网企业、发电 业可登录交易平台申报。


 

  (2)交易方式

采用挂牌交易方式分月开展,电网企业以报量不报价的 方式分段申报代理购电市场化增持电量。

4.年度绿色电力双边交易

  ( 1 )交易时间安排

线填报及确认时间为 1 月 9 日 9:00 至 1 月 19 日 17:00。

纸 质  发 合 同 提 交 时 间 为 1 月 20  日 至 1 月 26   日 9:00- 17:00。

  (2)交易方式

双边协商方式开展交易。发电企业登录北京电力交 易平台(网址:  https://pmos.sgcc.com.cn) 或 e- 交易 (站点 选择“北京”), 在绿电专区模块分月、分时段填报交易电量、 电价(含绿证价格)。售电公司、批发用户登录北京电力交 易平台或 e-交易 (站点选择“北京”),在绿电专区模块对发 电企业填报的各月各时段交易电量及电价 (含绿证价格) 进 行核对、确认 。从交易平台导出售电公司批发合同 、用户批 发合同,补充合同信息后打印并签字盖章。绿证价格应符合 《四川省 2025 年省内电力市场交易总体方案》相关要求。

交易流程:发电企业登录北京电力交易平台或e-交易 报交易电量 、电价 (含绿证价格) → 售电公司、批发用户登 录北京电力交易平台或 e- 交易确认交易信息→ 交易中心合 规校核→ 售电公司 、批发用户或发电企业在交易平台导出合 同并补充合同信息→打印批发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发电企 业将纸质批发合同提交至交易大厅。


 

  (三)年度发用两侧交易结果发

月 20 日,各市场主体登录交易平台查询自身批发市 场、零售市场年度电能量交易成交结果,发电企业、售电公 司、批发用户查询自身分月超额电量。

、年度合同电量转让及拍卖交易

  (一)年度合同电量转让交易

1.交易时间安排

1 月 21 日 9:00 至 17:00,发电企业、售电公司、批发用 户登录交易平台参与交易。

2.交易方式

合同电量转让交易采用双边协商、集中交易方式同 时开展,  双边协商交易分时段组织,  集中交易按全天均分典 型曲线组织 。其中,集中交易采用滚动撮合方式,  双边协商 交易由交易双方在交易平台分别录入、确认。发电企业 、售 电公司及批发用户可根据电能量交易结果自主选择参与。

  (二)年度同侧拍卖交易

1.交易时间安排

月 22 日,交易平台发布需拍卖电量, 市场主体登录交 易平台查看。

月 23 日 9:00- 12:00,同时开展发电侧同侧拍卖交易、 用电侧同侧拍卖交易 。发电企业 、售电公司、批发用户登录 交易平台申报。

2.交易方式

采用卖方式开展年度同侧拍卖交易 。拍卖交易分时段


 

组织,由市场成员自行选择分时段电量参与拍卖,或按自身 已成交合同分时段比例形成分时段电量参与拍卖。

  (三)年度发用两侧拍卖交易

1.交易时间安排

月 23 日交易平台发布发电企业需拍卖电量、售电公 司及批发用户需拍卖电量,市场主体登录交易平台查看。

月 24 日 9:00- 12:00,同时开展发电侧的发用两侧拍 卖交易、用电侧的发用两侧拍卖交易。发电企业、售电公司、 批发用户登录交易平台申报。

2.交易方式

采用卖方式开展年度发用两侧拍卖交易。拍卖交易分 时段组织,由市场成员自行选择分时段电量参与拍卖,  或按自身已成交合同分时段比例形成分时段电量参与拍卖。

、年度交易结果发布

月 26 日前,发布年度交易结果,各市场主体可登录交 易平台查看。

、交易相关信息

  (一 ) 水电 、燃煤、风电 、光伏发电企业可登录交易平 台查询年度分月发电能力。

  ()  四川电力交易中心根据电网公司提供的数据,  在 交易平台发布已注册生效的电力用户近三年历史用电量,  电 力用户可自行查询,也可授权售电公司进行查询。

  (三)重要输电通道限额:无。

  ()预计全年交易规模:约 2341 亿千瓦时。


 

、交易相关注意事项

  ( 一) 零售合同'录入

合同线上预录入时间为 1 月 4 日 9:00 至 1 月 9 日 8:59。零售市场交易时间开始后,可确认预录入数据并完成 零售合同签订。

  (二)交易电量及交易价格

交易量、交易价格应满足《 四川省 2025 年省内电力市 场交易总体方案》《四川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 (2024 年修订 版)》等文件要求。

  (三)用电单元信息确认

电力用户应按照《四川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关于开 电力用户用电单元信息确认的通知》(川电交易司公告 2024-99 号 ) 要求, 在参与 2025 年度交易前对用电单元信息 进行确认。

  (四)批发用户

拟参与批发市场交易的电力用户,需在参与交易前使用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交易平台确认。

  (五) 用户侧新型储能项目用

符合市场成员基本条件的拥有用户侧新型储能项目 电力用户,与其储能项目的投资运营主体,可约定储能放电 补偿费用及充放电形成的峰谷浮动收益的分成比例 。年度交易时间与零售市场交易时间一致。

  (六)合同签订及提交

市场主体应确保购售电合同正文、  附件信息准确一致,


 

并保证同与平台录入数据一致 。所有纸质合同均须由法定 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盖章,由授权代理人签字的需 提交法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市场主体应保证所签订的合同真实有效并符合相关 策和法律法规要求,合同签订问题造成的影响和后果由市场 主体依法自行承担。

1.批发合同

以双边协商方式交易的,需签订批发合同 。购方或售 从交易平台导出合同正文及附件,单面打印(不可加水印) 并双方签字盖章。提交的合同正文及附件均不装订,  按购方主体放入纸质资料袋。

2.零售合同

择通过数字证书确认交易信息 、签订纸质零售合同的,购售双方在交平台完成交易电量 、交易价格、合同正 文关键信息等内容的录入及确认后,从交易平台导出合同正 文及附件,  单面打印 ( 不可加水印) 并双方签字盖章。提交 的合同正文及附件均不装订,按用户放入纸质资料袋。

3.提交预约

电公司须在e-交易预约模块预约合同提交时间,合同 预约开放时间为 1 月 10 日 10:00。为有序做好合同备案工作,各时段设置预约数量上限,一家公司一次只可申请一个预约号,完成业务后可再次申请下次预约号,请严格按照预约时 间前往交易大厅。

  (七)省内绿电交易


 

省内绿电交易暂不开展合同电量转让交易,建议售电公司、批发用户在交易前做好交易电量测算。

  (八) 履约保函、保险提交

按照《售电公司管理办法》,售电公司参与批发和 (或) 零售市场交易前,应按要求提交履约保函或履约保险等履约  障凭证。

、培训及答疑

四川电力交易中心将陆续发布 2025 年度交易培训相 视频,市场主体可通过微信视频号“四川电力交易中心”或 “钉钉”四川电力市场联络人员工作平台观看。

2025 年省内电力市场交易相关公开政策文件、政策解读 在四川 电力交易中心网站“信息披露—政策规则— 电力市场 规则或细则”模块查询、下载,交易平台及e- 交易 2025 年 各类交易操作手册在“信息披露—标准规范— 电力市场服务 指南”模块查询 、下载。如仍有疑问,可在“钉钉”四川电力市场联络人员工作平台进行线上咨询或致电四川电力交易中心。

 

大厅:  028-68133636 转 1

场注册:  028-68132299、68134574

交易组织:  028-68131829 、68134346

易结算:发电侧 68136236,  用电侧 68136515 交易政策:  028-68133842

场投诉:   028-68136238


 

平台:  028-68133636 转 2

交易大厅地址:都市高新区蜀绣西路 366 号

 

 

 

 

四川 电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